网络创业者丁国华(零维)的私人博客
9 May
前一夜研究EcShop到今日早上6点多,起床时已经到了11点。懒洋洋地打开电脑,习惯性地收了下邮件。发现有一封是来自sephora.cn域的标题为《警告函》的邮件,原文如下:
丁先生,
我是丝芙兰(上海)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的法务。就贵司仿冒我司网站,滥用我司名称及商号一事,我司已多次通过邮件及电话等方式与贵司相关人员沟通。但贵司反应消极,拒不悔改。有鉴于此,我兹代表我司具函一封(详见附件),向贵司发出最后警告。相应纸质函件同时通过快递发至贵司地址。希望贵司按我司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尽速关停侵权网站。否则一切后果自负!
丝芙兰中国 ××
对于该邮件以及其附件,我有如下异议:首先我不是公司行为,完全是个人行为,并且是在通过了对方审核认证的情况下开始经营该CPS项目,有联盟的后台记录为证,并且一直以来都有良好的绩效且获得了对方的佣金,也即我方是受到对方认可的而不是滥用他的名称及商号;其次,其邮件里提到的已经通过邮件及电话等方式跟我沟通实属虚报,在此之前我尚未收到任何来自Sephora公司的邮件,并且由于一直在外地也没有接到任何相应的电话,由于我是个人行为,所以其邮件中提到的“贵司相关人员”也是子虚乌有,那么就更没有其所提到的“但贵司反应消极,拒不悔改”;而对于其附件里提到的,我方“复制我司网站主页重要元素(包括但不限于版式,风格等)”也不属实,所有页面的风格版式都是由我方自行设计,并没有采用其网站主页重要元素。
针对于此,中午时分,我拨通了Sephora在上海办公室的电话,并通过前台连线其法务部,提出了我的异议并表明了我的态度。最后双方作出让步,将在下星期一与对方电子商务部门继续沟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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